一、教研室主任应重视教师课堂教学,深入课堂,了解教学情况。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。
二、各任课教师应相互学习,取长补短,经常互相听课。每学期教师听课总学时不得少于4学时。
三、每位教师每学期应至少听一次本专业教师的公开课,课后由教研室副主任组织评课,并作好评课记录。
四、听课人在听课之前须在教学秘书处领取听课表,听课时应认真做好记录,并在附上具体评课意见后交教学秘书登记、存档。
五、听课之后,听课教师应与主讲教师就课堂教学充分交换意见。听课教师应指出主讲教师本次课堂教学的优缺点。听课教师、主讲教师应与学生交谈,及时了解教学的反馈情况,并就此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。
六、上级部门进行检查性听课,任课教师应做好充分准备,并由教学秘书进行登记和存档。
内科教研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