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育部《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教案和讲稿的撰写、使用、存档等工作,保证本科教学基础工作达到最基本的要求,从而确保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教案和讲稿的基本内涵
第一条 教案的基本内涵
(一) 教案是教师以教材章节或学时为单位,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,针对不同层次、不同专业学生,就每一个知识点或知识群,结合学生实际而进行思考设计,周密地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活动的途径和步骤的书面方案。
(二) 教案是以教材章节或学时为单位的具体讲课计划,是实施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,是授课教师教学思想、教学组织能力、教学方法的重要体现,是教师教学经验的结晶。它反映了教师的自身素质、教学水平、教学思路和教学经验,反映了教师钻研大纲、熟悉教材、充实知识的程度,反映了教师了解学生、准确把握教学方式方法的程度。
(三) 教案采用文稿形式表达。根据学院统一制定的电子教案格式,可采用打印或手工书写的形式编制。
(四) 编写教案的意义:
1. 理清授课思路,提炼教材中心,指导教学实施,保证授课质量;
2. 积累素材,总结经验,提高水平,改进工作;
3. 有利于规范教学管理,统一教学要求、考试标准和教学进展;
4. 有利于提高课程建设质量,提高课程教学水平。
第二条 讲稿的基本内涵
(一) 讲稿是教师根据教案内容展开的实施方案,是教案内容重新分解、组织和发挥。
(二) 讲稿反映了教师对教学内容的领会、熟悉和再创造的过程,反映教师对本学科研究进展和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、综合程度,教学方法和教学进度的全面安排。
(三) 讲稿由教师围绕教案规定的知识点和教学要求进行扩充,可以体现教师的个性、风格、学术特色和创造性劳动。
第三条 教案和讲稿的主要区别
(一) 承载内容不同。讲稿所承载的是知识信息,教案所承载的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。
(二) 支配因素不同。讲稿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知识逻辑支配,教案的思路形成受教学过程的管理逻辑支配。
(三) 讲稿与教案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。讲稿是教学内容的体现,是教学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;教案是如何将教学内容更好地传授给学生的实施方案,是受教学内容(讲稿)支配的被决定因素,即教学内容决定教学形式。
(四) 表现形式不同。讲稿篇幅较长,教案篇幅较短。
(五) 教案绝不是教材的拷贝,也不仅是教师讲授要点的简单罗列。讲稿是教材的摘录和讲授内容的介绍,亦不能当作教案。
第二章 教案的撰写
第四条 基本要求
(一) 教案作为教学实施文件,应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对教学目的、要求、重点、难点与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做出具体的设计。
(二) 教案的编制主要按教材章节、课时分配进行,一个章节、两个学时(课堂教学)或一次实验课编制一次教案。
(三) 教师应该认真分析教学内容,吸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,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制定出适合不同专业、不同层次学生的教案,以确保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的。
(四) 在教案中,除反映教学内容外,还应反映教学方法及课堂教学组织方法。教师应注意教案的积累和保存,根据《遵义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教案应存入教学档案。教师在备课中应指定与教学要求相适应的学习参考书,准备必要的练习题和思考题。
(五) 教案内容不必千篇一律,老教师可写出自己积累多年宝贵经验,青年教师亦可探索新的路子。总之,都应根据课程特点体现自己的特色,在教学实践中进行验证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。
第五条 基本格式与内容见《遵义医学院电子教案》。
第六条 一般撰写程序
(一) 搜集资料、掌握信息:明确目的要求、深入钻研教材、了解学生情况。
(二) 集体备课、统一要求:每一课程的教学人员组成教学组,集体备课,统一教学内容要求和教案编写要求,合理安排教学进度。
(三) 精心设计,巧妙构思:形成教什么、怎么教、学什么、怎么学的全面系统可行的框架,构思编写提纲。
(四) 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要求,认真编写,不断完善:在构思前提下,根据课程性质、教学目的、授课类型等写出相应形式(理论课、实验课、见习、实习等)的教案。
(五) 根据我院统一下发的电子教案格式要求打印或书写教案。
第三章 讲稿的撰写
第七条 讲稿应依据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编写,并反映教师阅读大量教学参考书和文献资料、体现不断更新和充实的教学内容、适应科技进步和对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(如职业资格考试等)。
第八条 讲稿要求尽可能详细、全面。讲稿可以摘录教材,但不能是教材的翻版。教师在编写讲稿时,可根据学生的层次专业面向、知识面、知识的连续性对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增删。
第九条 讲稿应与教案、讲课的内容相结合,可以在讲稿右侧流出备注栏,用于举例、案例以及新增内容等的书写。
第十条 讲稿可采用电脑打印或书写的形式。书面形式要求字迹整洁,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,可采用活页的方式,按章分别编制,电脑打印的讲稿应装订成册。
第十一条 讲稿可不要求统一格式。
第十二条 讲稿分简稿和详稿两种。简稿即授课提纲或授课纲要,应包括基本教学内容,不能成为教案的翻版。详稿为详细记录授课内容、板书内容设计、授课注意点、举例、绘图等内容的剧本。
第十三条 副高以上职称教师,且多年讲授该门课程可以编写简稿,但开新课或讲授新内容时必须撰写详稿。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均应撰写详稿。
第十四条 根据《遵义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讲稿应存入急诊教研室教学档案。
第四章 教案和讲稿的管理
第十五条 教案和讲稿应作为教学文件加以管理。
第十六条 教师授课时应有教案和讲稿,并不断更新。教案须由教研室主任、学科组组长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审阅、修改并签字。对于开新课的教师,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,开学初由教研室主任、学科组组长进行检查。其他教师教案于集体备课时统一检查。
第十七条 所有教学环节均应有规范、完整的教案和讲稿,并随堂备查。